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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委一号文件发布

日期:2021-05-13 07:05来源:兴山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兴山县委一号文件发布

  日前,中共兴山县委、兴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兴山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域旅游为抓手,围绕特色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科技兴农,着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示范区(带)和古昭南“大县城”一体化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标准化、产业化水平稳步提升,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21万亩和5.23万吨以上,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争创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机制。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推动“三农”工作重心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

  2.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利用好防贫减贫大数据平台,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开展分类帮扶。深入开展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办好扶贫车间,积极推进就业援助,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和兜底保障。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乡村振兴作为全县“一号工程”来抓,切实把基点放在农民增收上,把重点放在产业发展上,把着力点放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上,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集中优势资源、资金、项目和政策向思路谋划好、规划设计好、基础条件好、干事氛围好的重点村、重点片区倾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加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继续实施偏远和行政交界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县乡村振兴支持,坚持和完善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积极争取区域协作和对口支援,争取纳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三、加强农业产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

  4.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守牢28.05万亩耕地红线、22.5万亩基本农田。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成高标准农田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

  5.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切实扛起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万亩,产量达5.23万吨。因地制宜发展精品产业,加快推进“柑茶菜烟畜”五大主导产业和“核果稻药旅”等“N”个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持续推进柑橘、茶叶、蔬菜、烟叶、畜牧五大主导产业发展:一是推进柑橘提质增效,建设高标准柑橘园3000亩,柑橘产业总规模稳定在10万亩以上;二是发挥峡口镇普安村、黄粮镇仙溪湾、高桥乡龙潭村及水月寺镇马粮坪村等主要种植区带动作用,建设高标准茶园3000亩,全县培育精品白茶2万亩、优质绿茶4万亩;三是支持建设蔬菜避雨设施,推广有机肥蔬菜3万亩,确保全县蔬菜种植达13.3万亩;四是落实烟叶提质增效措施,发展优质烟叶2.1万亩;五是做好生猪稳产保供,着力开展全域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县创建,建成2个生态养殖示范乡镇、10个生态养殖示范村,全县出栏生猪24万头、山羊15万只、家禽42万只。着力推进核桃、小水果、水稻、中药材、乡村旅游等“N”个特色产业发展:抓好核桃产业田间管理,建设高标准示范果园150亩,巩固提升精品果园5000亩;加强小水果田间管理技术指导,开展新品种引种试验与示范推广,巩固提升小水果产业发展;推进特色水稻种植发展,支持发展特色香米1500亩;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药食同源产业,推进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电子商务,着力培育统一品牌的高星级乡村旅游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持续推进10个产业薄弱村提升工程。

  6.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做大龙头,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招引力度,着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对参加展销会等活动的新型经营主体、获得县级以上认定的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当年获得市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龙头企业称号的新型经营主体,分别给予政策奖励,确保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示范合作社50家、示范家庭农场25家。坚持做强品牌,着力推进品牌整合推广,打造“兴山”、“昭君”区域公用品牌,做优做强昭君白茶、兴山脐橙、兴山锦橙、兴山薄壳核桃、黄粮香米等精品名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打造“一乡一业”、“一业一品”。坚持做长链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打造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实施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工程,重点打造峡口镇普安昭君白茶产业融合示范带和黄粮镇香米农旅融合示范区。支持古昭南区域新建集冷储、加工、物流、销售一体化的综合性农产品交易中心,支持特色产业重点乡镇建设区域性适度规模的冷储、加工农业项目。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鼓励开展直播带货、组织带货展销等活动,提高兴山农产品竞争力、影响力和美誉度。

  7.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站所协作,用好三峡大学“百名博士兴山行”平台,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继续选聘农技员和产业指导员,强化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生产“宜机化”改造,完成田间轨道建设5万米,确保农机总动力达到16万千瓦。鼓励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对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政策奖补。支持粮油、蔬菜、药材、果茶等种植业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三减三增”等技术推广,确保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柑橘大实蝇危害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着力推进避雨设施和水肥一体化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田小气候站、人工增雨等设施,提高现代气象为农服务水平。

  8.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继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作物秸秆、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积极争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发展种养一体、农牧结合、养加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改良修复土壤5万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继续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奖励,新增绿色食品标识认证2个。打好“生态牌”“康养牌”,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河库长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村现代化

  9.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优化城镇和村庄分类布局,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完成美丽乡村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暂未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总结和推广特色建筑图集,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质量。加强村庄风貌引领,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

  10.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提档升级水、电、路、网、房等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公司化改革运营,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护,严格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实施水源枯竭地新建水源工程,着力改善水厂水质,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持续提升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完成通村公路硬化54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76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桥“三年消危”工程,支持昭君镇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支持乡镇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和水毁应急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自然村4G网络全覆盖,5G网络向旅游景点和集镇区域延伸。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及时消除动态新增农村危房,继续实施白蚁联防联治,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1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持续改善乡村面貌。继续实行农村厕所革命奖补政策,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厕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护,推动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微动力、人工湿地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

  1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小水电、绿色码头、绿色园区、绿色村庄和全域复绿“六绿”工程,完成封山育林30600亩、森林抚育5000亩、退化林修复4000亩,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覆盖率达9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以全域旅游为总抓手,将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旅游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网红打卡点”。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高标准推进兴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打造古夫镇深渡河村—龙池村—黄粮镇界牌垭村—榛子乡板庙村、昭君镇昭君村—滩坪村—高桥乡大槽村—贺家坪村、水月寺镇高岚村—南对河村—马粮坪村、峡口镇普安片区、南阳镇落步河片区等5个乡村振兴示范带和3个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13.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进一步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打造区域性教育中心。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四体系一平台”,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分级诊疗、合力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大力推广养中办医、医中办养、医养结合和签约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打造区域性医疗康养中心。实施更积极就业政策,做好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保障,稳定4万名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700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城乡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扎实开展“三沿五区”散坟整治行动,加快建设殡仪服务站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着力革除丧葬陋习。

  五、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14.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稳步推进土地规模流转。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办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政策性投入项目入股分红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化解村级债务。根据乡村休闲旅游观光度假等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点状供地”等灵活多样供地方式。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深化“双千”服务,深化农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乡村营商环境。

  15.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吸引企业、能人、市民返乡兴乡。发展乡村生活性服务配套,有序引导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大力推进“小县大城”战略,高标准规划建设古昭南“大县城”一体化,打造绿色低碳、集聚人口和产业的旅游消费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县城转型升级项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规划建设好重点镇,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把乡镇集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争当乡村振兴排头兵

  16.强化乡村振兴组织保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建立健全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助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县委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建立县级领导负责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点农业产业制度。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注重优先重用表现突出的“三农”工作干部,加大从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力度,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乡镇领导班子。建强农业基层站所,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培训,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17.强化乡村振兴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议事协调、督查考核等机制。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县领导负责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成员单位“五个振兴”责任分工,形成同心协力、群策群力的工作机制。强化县委农办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

  18.整体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三在”工程,深化“四双”行动,实施“聚力计划”,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推进“红色头雁”工程,有序开展乡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深化“双培”工程,继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培育壮大村级后备力量和党员致富带头人队伍。全面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推动社区、村组网格管理常态化,提升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持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切实抓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巩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成果。

  19.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入脑入心。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常态化开展文化服务、文艺轻骑兵、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百姓宣讲工作,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广积分制、红白理事会、孝心养老基金等做法,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20.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在限额范围内,地方政府债券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等相关项目合力融资需求。用好省域内和跨省补充耕地统筹政策,加大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持力度。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适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相关要求。实施农业信贷财政贴息和担保支持,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领域。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按照“共同事权、分级分担”原则,落实财政投入为准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必要支出。

  21.健全乡村振兴考评机制。建立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会审机制和推进机制,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督查考评,加强结果运用。尊重基层创造和农民意愿,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讲好乡村振兴“兴山故事”。

  (来源:兴山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