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情况通报
县城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
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门前“五包”检查组,采取综合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直88个单位10-12月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1、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十佳”单位: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食药局、移民局、环保局、国税局、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县特校。
2、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积极的单位:公路局古夫管理所、职教中心。
3、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差的单位:农业局、邮政局、农业银行、电信公司、石油公司。
二、主要问题
1、农业局:住宿楼空地堆放杂物,垃圾多。损毁绿化带,擅自改变绿地用地性质,并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邮政局门面房及宿舍楼:门面房及宿舍楼环境卫生差,毁绿种菜严重,乱牵乱挂、乱堆乱放多处,宿舍楼墙壁野广告多。
3、农业银行宿舍:公共设施损坏,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乱堆乱放多处,毁绿种菜严重。(已两季度通报,仍没整改)
4、电信公司:宿舍楼内绿化裸土严重、居住人员擅自损毁绿化树木。
5、石油公司宿舍楼:墙体野广告多,整体卫生差,毁绿种菜严重。小商店门前乱堆杂物,垃圾多。
三、相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门前“五包”管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整治各单位管理区综合环境,进一步巩固县城系列创建成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一是通报批评,二是直接和年终目标考核及文明创建挂钩。若因各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到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提请相关部门问责。
特此通报。
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