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情况通报
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
关于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情况通报
县城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门前“五包”检查组,采取综合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直89个单位10-12月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1、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十佳”单位:住建局(办公楼、宿舍楼、建筑公司宿舍楼)、财政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水利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林业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公安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房管局(办公楼及所属公租房区域)、交通局(公路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民政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文化中心(办公楼区域)、兴发物资交易中心(交易中心A整体区域、后河原化工厂B整体区域)。
2、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整改力度大的单位:城乡投(所属公租房、农贸市场、停车场等管理规范,进步明显)、职教中心(校园内外环境卫生整改力度加大,效果明显)。
3、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差的单位:石油公司(住宿楼区域、后河加油站)、农业银行(住宿楼、办公楼)。
二、主要问题
1、石油公司:宿舍楼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后河加油站绿化带毁绿种菜。
2、农业银行:办公楼所属区域卫生差,白色垃圾多,清理不及时;宿舍楼毁绿种菜现象反弹。
共性问题:通过门前“五包”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能够对照问题整改清单认真处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态度端正,积极完成整改。但普遍缺乏主观能动性,“推一下,动一下”的情况比较突出。仍存在个别单位认识不够,完成整改任务落实不力。
三、相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门前“五包”管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在工作方法及重视程度上,各单位应该向水利局、林业局、兴发物资交易中心学习借鉴。水利局、林业局能够根据不同季节,合理打造门前绿化带,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四季如春;兴发物资交易中心“五包”管理做到精细化,保洁人员安排得力,门店管理严格规范。)
整治各单位管理区域综合环境,进一步巩固县城系列创建成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一是通报批评,二是直接和年终目标考核及文明创建挂钩。若因各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到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将问责处理。
特此通报。
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