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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山县委 兴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2 16:19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中共兴山县委  兴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兴山县委、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提升基层法治水平,为兴山加快推进“六争创、六中心”建设提供坚强可靠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根基。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及时研究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举措,力促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程,组织开展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全县上下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组织宣讲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2022年全县共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68场次,开展宣传活动102场次,悬挂(海报)横幅93余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效能显著增强。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结时限,实现办件时间总体压缩85.61%,即办件占比59.08%。开展“红顶”中介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对36项需通过告知承诺办理的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办结时间由1天压缩至0.5天,全流程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证照办理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联办”,实现“五同步”。全面落实市场负面清单制度,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工作,全年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公示,2022年共上报信用数据106616条,上报联合激励案例52件,联合惩戒案例199件。加强各行业信用监管力度,及时指导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窗、一次”,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100%事项“最多跑一次”,网上可办率为100%。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涉及证明事项的33个单位全部完成清单内的819项事项清理。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年开展“法治体检”“法治服务乡村行”“千名律师进千企”等活动45余场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点单式”法律服务。审慎高效办案,运用“软查封”等措施,力促调解和解方式解决问题,努力使当事人达成“双赢”。采用灵活办案方式,经过多方调解,为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卡乐尔公司追回资金135万元,为兴发集团执行欠款6100万元。深化“万警访联万企”活动,推行一企一警联络制度,走访服务企业500余次,查办涉企案件58起。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现象。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

  三是推动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以先行区创建为切入点,积极争创全省先行区试点,取消工程质量保证金、企业注销便利化、无涉企保证金、营商环境服务协调机构4个事项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无涉企保证金县”荣获国务院新闻办官网推介。兴山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被纳入全省“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工作试点。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大脑建设,“一网统管”智慧社区场景试点完成了前端硬件设备安装。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决策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完善《兴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兴山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2022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招商合同等政府决策事项15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47条。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兴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督促8个乡镇同步完成目录的制定与公示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15件,合法性审核率100%,备案审查率100%。加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2022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其中废止11件,修改后继续实施1件,保留36件。

  三是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县政府及县直机关单位、乡镇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或设立了公职律师,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和“参谋官”作用,把好“法治关口”,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各级各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并提供法律意见,2022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查政府各类文件23件,出具法律意见16条,确保了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建设。县应急管理局于6月23日举行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式,正式启用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制式服装。县交通局于2022年9月正式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组建工作,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加快推进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发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统一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县14家行政执法单位共计56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完成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31个,监督证25个。组织召开2022年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二是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11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拉网式实地督察检查,发现问题62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9份,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并作出处理3个,超标完成了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专题会议确立的个案监督目标。组建工作专班对随机抽查的32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选出4卷优秀案卷,发现问题17条,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年共检查63家企业133次,查处隐患670处,整改完成551处,下达各类文书203份,实施行政处罚13起。从严管控食品药品安全,全年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584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4件。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先后开展畜禽养殖行业、噪声污染、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14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件,共处罚款31.1105万元,适用配套办法查封扣押1起、责令停产限产1起、移送拘留案件1起。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疫情防控等安全体系,制定《兴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印完成《兴山县应急资源台账》《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简明手册》。加强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规范应急物资保障制度,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法治教育与安全应急工作相结合,在“5·12”、安全生产月、“11·9”“12·4”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防灾减灾、防汛抗旱、预案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宪法等方面普法活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深化源头治理,开展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精准科学高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年累计核酸检测197.44万人份,累计接种新冠疫苗35.15万剂次,开展核酸检测实战演练6次,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有序。开展疫情防控专题监督检查1283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1152份,责令停业整顿2家,办结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政处罚案件5宗。

  (六)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

  一是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改革相关要求,做好改革过渡期间衔接工作,通过在8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印制并发放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宣传折页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救济知晓率。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13件,审结11件,2件尚在办理中,已办结案件中维持9件,责令履责2件。

  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巩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指导新建保险、商会、旅游等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立专业性调委会专家库名册,为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法治人才支撑。扎实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党的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化解及时有效。全年各级调委会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8件,调处成功1194件,调处成功率99%。

  三是普法宣传工作开启新篇章。出台“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全县2022年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谋划开展“法治服务乡村行”活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问需,“点单式”为基层提供法治服务,推动县级法治力量向基层延伸。统筹推进普法工作十大重点项目,提档升级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渠道,挖掘培育组建4支“网络达人”公益普法宣传志愿队伍,创作推出10余部线上普法宣传作品。全县上下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七进”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65次、“法律七进”活动277次、线上线下法治讲座138场,发放宣传资料5.55万份,受教育人数达4.51万人次。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政府内部监督。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重点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虚假入退库、“五个一批”等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和全面自查自纠,对10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未发现统计造假等问题。围绕重大政策落实、财政支出绩效、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化解风险、增进民生福祉等完成18个审计项目,运用大数据审计手段实现县直111个单位、企业等财政资金监管全覆盖,查出问题金额4352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2条。

  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3件、政协委员提案63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履行生效判决率100%。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均得到回复整改。

  三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全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4条,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基层重点领域、领导信息、政府工作机构、人事信息、招聘信息、政府采购、公益事业建设等;公开县政府文件27件,发布政策解读23条,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7条;建立“2022年预算”“2021年决算”“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政策问答平台”等专栏。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兴山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之间、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发展不平衡,一些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存在不深不细,对法治工作的部署存在滞后和打折扣的现象。二是法律人才有所欠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扛牢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时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和部署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印发出台《中共兴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兴山县贯彻落实宜昌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任务分解清单》。2022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治议题共计6次。

  二是注重学习引领。坚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体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全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共计8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前法律考试5次52人,累计有14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各级领导班子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实现述法主体全覆盖,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对全县8个乡镇、38个重点部门进行全方位法治督察,督促被督察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评。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兴山法治政府建设将紧密围绕“四化同步、振乡兴村、千亿兴发、六创六争、昭君文旅、高铁新城”二十四字强县工程基本方略,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为加快推进“六争创 六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兴山,争当全省山区县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先锋和宜昌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排头兵贡献法治力量。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严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内容,推动年终述法常态化、制度化,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加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学法频次,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分类分批专题辅导。

  二是进一步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一事联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府诚信建设,大力发展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完善“九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力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改革后行政复议工作的“人、财、物”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匹配。

  四是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深度广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推进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依托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快开发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渠道和普法产品,实现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多点开花,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加快推进各类普法阵地建设,谋划打造一批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视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的培养,做好法治人才的引进招录工作,充实法治工作岗位,为兴山县法治建设做好人才保障。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落实专责专编,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办事、有能力办事、有经费办事。加强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