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山县配合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工作方案》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山县配合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兴山县配合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兴山县委办公室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兴山县配合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下沉兴山开展工作期间的各项配合保障工作,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配合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兴山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小波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曹宏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陈光辉 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
张 崧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袁选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郑书香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
杨大银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袁松松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
王克品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任忠良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 琴 县政府副县长
余宏珊 县政府副县长
杨四龙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政研室、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县档案馆、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县气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接待办、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由县领导兼任的,由第一副职担任)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下沉兴山开展工作期间各项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成立兴山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
组 长:袁选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第一副组长:杨四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简珊珊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红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甘发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贺 彬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局长
成 员:蔡必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舒 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邹远景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大雄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德明县委编办副主任
王少蔚 县信访局副局长
田正清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杨大寿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志军 县发改局副局长
唐 涛 县科经局副局长
王东海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龚小军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建国 县人社局副局长
余君兰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家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龚世顺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 玲 县城管局副局长
郑毕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世宏 县水利局副局长
温立权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沈东丽 县卫健局副局长
周开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望先 县审计局副局长
俞木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光凤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朱远军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 明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李新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谭 永 县接待办主任
高明勇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总畜牧师
兴山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在兴山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湖北省第一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下沉兴山工作期间各项保障工作的协调联络。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提供组、材料准备组、信访处理组、整改查处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8个专项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简珊珊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甘发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贺 彬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局长
成 员:应 威 县政府办公室城建科负责人
牛功军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副局长
谭光辉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杨 敏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联络员:杨敏(15897554258)
主要职责:
1.负责省督察组下沉兴山工作期间的保障工作;
2.负责对接省督察组,统筹协调省督察组安排的相关事项,对“回头看”期间上级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3.负责省督察组下沉兴山工作期间组织的各项会议、座谈、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省督察组下沉兴山检查各现场的通知、协调、保障工作;
5.完成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资料提供组
组 长:吴 强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副组长:舒化俊 县档案馆馆长
唐光平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党组成员
成 员:胡珊珊 县委办公室秘书股负责人
袁 奎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人
付群英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胡云娇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联络员:胡云娇(18671706370)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省督察组调阅资料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安排专人负责调阅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有关资料调阅的组织、调度、对接、转办工作;
3.完成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材料准备组
组 长:欧阳明 县委政研室主任
副组长:敖昌平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牛功军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副局长
成 员:柳 杰 县委政研室干部
唐 涓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干部
杨 敏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联络员:唐涓(18727282918)
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县委县政府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稿;
2.负责传达“回头看”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
3.完成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信访处理组
组 长:刘 宇 县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李大雄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万能顶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袁 军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副局长
成 员:向文鹏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陆 辉 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王爱华 县信访局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干部
熊丽华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卢津津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联络员:卢津津(13545759799)
主要职责:
1.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处置应对工作;
2.负责省督察组交办兴山县信访件的受理、登记、转办;负责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审核、回复、公示、上报;负责信访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做好督察期间交办信访问题资料收集整理。
3.完成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整改查处组
组 长:甘发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袁 军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东海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郑家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执法监
察大队大队长
胡世宏 县水利局副局长
温立权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俞木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远军 县林业局副局长
高明勇 县畜牧兽医中心总畜牧师
吴佑琼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严 浩 兴山县环境监测站干部
卢津津 兴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联络员:吴佑琼(13872469099)
主要职责:
1.负责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的环境问题整改督办及边督边改工作;负责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的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汇总并及时报送案件查处、整改督办及责任追究情况;
3.负责案件整改的后续情况报送工作;
4.负责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兴山县信访件办理情况的现场核查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办理不到位的信访件开展后续督办查处;
5.负责提供失职渎职线索,并转交责任追究组;
6.完成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责任追究组
组 长:蔡必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舒 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舒青松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成 员:向文鹏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尚 瑞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干部
曾宪猛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干部
联络员:曾宪猛(15997537660)
主要职责:
1.负责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案件,迅速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2.对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不力、信访调查处理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开展追责问责;
3.负责对整改查处组转交的线索开展甄别,对失职渎职开展追责问责;
4.完成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
组 长:邹远景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副组长:牛功军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副局长
李 斌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成 员:董华县网管办主任
胡 睿 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
乔长娇县委宣传部新闻和网信股工作人员
屈 伟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干部
唐 涓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干部
联络员:唐涓(18727282918)
主要职责:
1.负责“回头看”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的报道工作;负责按照信访处理要求公示办理工作;
3.负责制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收集分析舆情并及时报送;
4.按照督察组要求,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县新闻媒体设立专题,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及时汇总各单位边督边改情况;
5.完成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
组 长:谭 永 县接待办主任
副组长:李新华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唐光平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党组成员
成 员:余君兰 县财政局副局长
沈东丽 县卫健局副局长
唐 涓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干部
彭学翔 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干部
联络员:彭学翔(15997667088)
主要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督察工作经费,督察工作所需经费据实报销;
2.县接待办负责省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食宿安排、生活用品、会议室、工作间等保障工作,负责安排县协调联络组工作人员工作保障;
3.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交通工具等工作;
4.县卫健局负责做好督察组驻地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工作;
5.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其他办公保障(台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负责印发接待工作手册;
6.完成县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各专项保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内所有成员应自觉接受组长调配,接照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及相关责任,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二)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24小时保持通联通畅。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各组组长批准。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