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古夫修建“昭君公园”的建议 》的答复

日期:2019-09-04 09:45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关于政协兴山县十届四次会议

  第6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郭选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古夫修建“昭君公园”的建议》的政协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于4月22日收到您《在古夫修建“昭君公园”的建议》政协提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邓正平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分管领导和业务承办股室就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工作。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2.39万平方米,在县城总体规划中确定为商住用地和梅苑小区中心绿地(绿地面积4000平方米)。

  根据县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住房条件的需求,经县委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此地块开发建设为商住楼和中心绿地,2018年12月14日土地出让方案通过了县政府审批,2019年01月30日由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5240万公开竞得。目前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县规划委员会审查,中间形成了高标准的中心绿地,东西两侧为商住楼。项目一旦建成后,将会形成成规模的梅苑小区中心绿地,满足周边居民和县直幼儿园幼儿活动的需求。在下一步的建设管理中,我局将按照该项目的设计方案,主动作为,会同县住建部门强化各项职能管理,把这一造福广大市民的惠民工程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7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