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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0-08-05 16:27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昌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加快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昌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对标一流目标。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以推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为抓手,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全面推进政务、市场、法治三大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环境再优化,确保我市营商环境水平持续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单项指标评价排名进入全省前列,努力将宜昌打造成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市州之一。

  二、强力推进实施。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2020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相关结果在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予以运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市县联动整体推进合力。

  三、全面落实落细。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迅速认领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研究制定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办法和督查考核办法,完善领导小组统筹调度、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并公开通报。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抓紧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子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具体推进措施,及时查找问题短板,总结经验成效,提出意见建议。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迅速推进落实,确保每项改革攻坚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各责任单位每月22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梳理汇总后于每月25日前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3日   


附件4:宜办发[2020]11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