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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兴山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日期:2022-06-30 11:10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兴山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目标任务 序号 省工作要求 量化目标 具体举措 县级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持续提升准入便利度 1 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210”标准(2个环节、1日内办结、零费用)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环节和时间,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 1.以企业发起事项作为企业开办环节的认定标准,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税控设备领取、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印章刻制、企业开户预约实现一表申请,同时在一窗领取时实现执照、印章、税控设备的领取,及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银行开户预约信息的获取。
2.所有事项确保在1日内全部办结,执照注册、印章刻制压缩至0.5个工作日。
3.银行开户设立专区,公示全县所有商业银行网点信息、开户办结时间及费用标准。
1.一事联办平台开设企业开办专区,设“联办窗口”及各事项“单独申请窗口”。
2.基于一事联办平台实现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人社、公积金实现数据互通,企业登记过程中相关部门实时抓取数据,满足执照登记成功既实现其他事项办理要求。
3.一事联办平台“企业开办专区”开设“银行预约开户专区”,企业设立完成可自主选择是否预约开户,专区归集各商业银行网点信息,方便企业就近选择,同时银行公示办理时间和费用,方便企业比较选择。预约完成及时生成预约码,短信告知申请人。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人行兴山县支行、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2 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强化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告时间)。 1.一事联办平台开设企业注销专区;
2.一事联办平台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税务、人社、公积金办理的清税、注销信息反馈一事联办平台;
4.满足注销条件企业申请办结1个工作日。
1.一事联办平台开设企业注销专区,该专区对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可在一事联办平台实现清算组备案及注销信息公示。
2.一事联办平台对接税务、人社、公积金部门专网,企业公示期内办理清税、销户手续,办理结果反馈一事联办平台。
3.公示期满后,企业登录注销专区即显示税务、社保、公积金的清税、销户情况,各项都通过可申请执照注销,市场监管部门对符合要求的注销申请1个工作日予以办结。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3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20项以上。 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20项以上。 1.根据省级层面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梳理汇总《兴山县“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按照“四扇门”要求逐项明确改革具体方式。
3.按照确定的改革方式制定具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一)持续提升准入便利度 4 在超市、饭店等19个行业大力推行“一业一证”改革。 将便利店、超市、饭店、小餐饮、烘焙房、咖啡店、酒吧、母婴用品店、药店、健身房、美容美发、宾馆、书店、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网吧、农资经营店、宠物店19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改革在全市实施。 1.优化申请环节,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2.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网推送”。
3.优化审批程序,实现“一同核查、一并审批”。
4.优化监管质效,实现“一证准营,一体监管”。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5 试点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机制。 严格按照省试点工作安排,深化“告知承诺”改革,分区域、分行业试点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机制。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探索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建立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机制。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二)优化用电用水用气服务 6 严格落实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工程安装“零投资”。 用水用气报装“零收费”100%覆盖。 1.出台水气价格监审办法,将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工程费纳入水气企业成本,对水气价格进行定期成本监审和校核,校核周期不超过3年。
2.完善开挖恢复、绿化迁移等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恢复费用补贴返还机制,指导发改、财政部门予以落实。
3.开展供水供气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对违规红线外收费行为严肃立案查处。
龚大林 县住建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7 实现全省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实现全县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工商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2022年底前,除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外,所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用户低压零费用接入容量全部放宽至160千瓦。 张健 县科经局 国网兴山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
8 推广用能联动报装改革。 全面开展用能联动报装改革。 出台一窗申请、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的联动报装机制。线下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用能联动报装”综合窗口,公示费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受理代办外线行政审批。
实现网上国网指尖办、网格服务上门办、客户经理全程办、重点项目驻点办,实现从技术咨询到装表接电“一条龙”服务。
龚大林 县住建局、县科经局 国网兴山供电公司、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二)优化用电用水用气服务 9 持续提高办电效率,10千伏及以下用户申请用电报装,由供电企业一窗受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整合线上办电渠道,全面推行“全程代办”服务,所有用户用电报装实行“一窗办理”、“最多跑一次”,实现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零证办电”。 1.超前对接客户用电需求,全面推广实施“全程代办”服务,以“办电流程办理、电力行政审批、配套项目建设”为主线,建立“用电报装+综合服务”团队,前移服务关口,拓展服务深度。
2.深化“行政审批一键办理”系统应用,自动调用政务平台电子证照,推动行政审批“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一窗受理、一键办理”,政企协同办电。
张健 县科经局 国网兴山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
10 大力推进“转改直”,实现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 完成一批存量“转改直”试点项目直抄到户,实现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分类开放新增工商业户表直抄到户业务,增量转供电得到有效控制。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出资、客户自愿、标准统一、整体移交”的原则,对于存量转供电单位逐步消减,实现应改尽改;对于新增转供电主体,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表”,在满足用电区域固定且物理空间隔离、按要求提供终端用户物理空间分割资料的情况下,由项目建设主体一次性投资建设,验收合格后办理整体无偿移交手续,实行直抄到户。 杨四龙 县发改局 国网兴山供电公司 持续推进
11 对发现的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100%查处。 对发现的转供电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100%查处。 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调查处理转供电价格的投诉举报,对照国家转供电价格政策,对发现的转供电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100%查处。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三)优化招标投标管理 12 持续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大力推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经验。 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或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100%实施“评定分离”。 1.继续推动“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落地,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限额以上房建市政工程实施“评定分离”规定,鼓励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自主实施。
2.县住建局联合县交易中心开展全县“评定分离”改革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限额以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实施以及中标单位是否诚信履约等。
3.按照国家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依法对必须进行施工招标工程加强监管,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责令招标人改正。2022年9月前,联合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龚大林 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三)优化招标投标管理 13 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进入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以外的项目,收取的各类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限额标准。 1.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规定,鼓励招标人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以外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以外的项目,收取的各类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限额标准。
3.对各类保证金的收取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
杨四龙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财政局、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14 加快实施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并行的工程担保制度。 进一步推广资金替代机制,实施工程担保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保函、保单等形式实施。 督促政府投资项目落实工程担保制度,将相关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文本。 龚大林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15 在招投标领域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网通投”。 对接电子证照库,实现交易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实时获取电子营业执照,减少交易主体提供原件等资料。按省级统一部署,对接省级应用系统,在招投标领域实现“一网通投”工作目标。 使用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与市中心同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对接电子证照库,在企业投标活动中开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功能。按照省市具体部署,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优化电子营业执照场景应用功能,在招投标领域实现“一网通投”。 杨四龙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16 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监管。 实现招投标在线提出异议和答复异议,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受理投诉。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至少开展1次项目集中抽查检查。 指导督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可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公布受理投诉的主体、联系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受理投诉。应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对交易过程全链条在线监管,年底前开展1次项目抽查检查。 杨四龙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四)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17 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022年,所有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联合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转发《宜昌市财政局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政策的通知》,明确提高预留比例、落实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
2.组织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培训,落实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主体责任。
3.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专人不定期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抽查预算单位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对未按政策执行预留比例的预算单位督促改正。
杨四龙 县财政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18 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对于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压减至25日。 1.2018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免收投标保证金,目标已完成。
2.兴山县所有开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和目录外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依托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对于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
1.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控制。在采购文件发布时,必须通过“湖北政府采购网”填写采购文件工本费收取情况,系统默认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如果修改为大于0,系统将自动预警提示。提醒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2.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及时出台相应文件,并组织预算单位培训,保证政策有力度,宣传有广度;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度,实行项目落实到人、政策落实到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指导和督促后责任仍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保证监督提醒到位。
杨四龙 县财政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19 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压减至30日内。 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压减至30日内。 1.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流程,并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指南发布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提高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时效。
2.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流程,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时间严格把控在25日以内(情况复杂的控制在30日内)。
杨四龙 县财政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五)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20 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受理回告、尽职免责“四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提高贷款办理效率,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初步意见。 “四张清单”公示机制实现市、县、区所有银行网点全覆盖,力争2022年全市小微企业信贷环节、申报材料、办理时间均较上年明显减少。 1.“对外”+“对内”公示。在 “四张清单”公示基础上,新增小微金融服务首贷网点、内部激励考核政策“两张清单”。落实责任,其中“授权”、“授信”和“首贷咨询网点”三张清单对外公示;对内公示“尽职免责”、“考核激励”、“受理回告”三张清单,实现全县所有银行网点全覆盖。
2.“自主”+“集中”宣传。组织银行机构通过网页、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公示,会同相关部门在小微主体集中的商圈、园区、社区开展集中展示,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宣传覆盖面,增进银企互信合作。
3.“首问负责”+“限时回告”。建立台账清单,对每笔普惠小微贷款申请明确责任人,贷款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向贷款申请人反馈初步审核意见,对符合授信要求的企业在一周内完成贷款审批,受理回告情况在银行内部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管部门和外部评估机构的核查。           
4.“巡查”+“考评”。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建立监测考评机制,督促取得良好成效。
杨四龙 金融办、人行兴山县支行 银保监组、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21 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培植工程,帮助1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实现正常融资或达到融资条件。 至少推荐10家以上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具有区域重要性的融资难融资贵企业纳入信用培植名单。力争全年帮助30家中小企业实现成长融资或达到融资条件。 1.落实信用培植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对金融机构开展专项考核,加强督导,提升培植质效。
2.科学确定培植名单。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掌握分析企业经营和实际融资需求,指导有潜力的融资难融资贵企业通过线上主动申报纳入清单管理。
3.扎实开展银企对接。在自主选择基础上,确定主办银行对清单内企业开展“一对一”培植对接,为企业制定专属融资服务方案,对暂时达不到贷款条件的企业,指导主办银行持续对接辅导,并列出融资补充清单,由相关责任部门牵头落实,帮助企业健全经营管理,提升信用能力,尽快达到银行授信条件,有效提高企业信贷获得感和满足度。
杨四龙 金融办、人行兴山县支行 银保监组、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五)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22 确保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水平进一步提高。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高于去年同期,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助力市场主体线上融资新增1.1亿元。 1.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落实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建立专项监测考评机制。
2.持续深化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创新,依托城市大脑,推动数字金融产品创新升级,搭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创新金融服务人才场景,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线上产品新增融资规模超过1.1亿元。
杨四龙 金融办、银保监组   2022年12月
23 推广“楚天贷款码”,对企业线上提交的融资需求,满足授信条件的积极运用“301”等模式及时放款,需进一步线下对接的当日受理对接,3日内尽职调查,5日内初步完成授信。 推动“楚天贷款码”实现全覆盖,推行“301”受理回告服务模式,稳步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效率。 1.加快“楚天贷款码”推广。结合金融村干部、“金融服务企业小分队等活动,督促银行信贷网点全面推广“楚天贷款码”,“扫码送贷”“一码办贷”,力争小微企业线上办贷率较去年同期稳步提升。
2.深入挖掘政府大数据的金融价值,鼓励金融机构深度对接,依托网上金融服务大厅,探索开发多层次、广覆盖、深度化线上金融产品,打造“301”融资模式升级板“1300”融资模式,实现一分钟申请,3分钟放贷,零人工、零抵押。
杨四龙 金融办、人行兴山县支行 银保监组 2022年6月
24 执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监管容忍度标准。 2022年全县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1.放宽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严格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监管标准,合理确定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
2.督促银行机构优化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按半年度监测并通报各行尽职免责制度落实情况。
3.制定《鼓励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杨四龙 金融办、银保监组 人行兴山县支行 持续推进
(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25 推动各地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区,新增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和园区。开展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互认试点。 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运用三大工程。推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1家以上。 1.继续推动优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意识。
2.加强优质企业的推荐工作,结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挖掘培育优秀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工作能力,推荐其争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湖北省三大工程。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26 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接,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1场以上。力争专利质押融资实现0的突破。 1.在全县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培训暨银企对接活动,筛选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企业和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共同参加活动。
2.推动《兴山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出台。
3.与人行兴山支行、银保监组、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我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人行兴山县支行、银保监组 2022年12月
27 推动知识产权跨境转让交易便利化,争取在特定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临时仲裁。 依托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及中介服务机构,针对企业加强指导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转让交易便利化程度。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站,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争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站1个以上并推动保护站正常运转。 1、加强走访调研,引进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业进行对接。
2、组织重点企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站。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七)强化人才资源汇聚 28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经咨询省就业中心,原有政策已经截止,新政策尚未出台,后续根据省厅省局文件落实。 1.结合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开展政策宣讲、发放宣传单、多媒体推广等多形式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率。
2.组织开展培训,优化申报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经办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杨四龙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29 继续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抓好专家选拔服务工作。
1.抓好202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选拔。
2.继续推进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和“宜才码”建设工作。

1.认真抓好202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确保业绩突出人选优先获评专家称号。
2.运用引才服务保障平台,建立人才数据收集、统计及分析系统。
3.优化完善“宜才码”快捷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开发大学生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等应用场景。
杨四龙 县人社局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科经局、县教育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30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楚才卡”一卡通便捷服务。 大力推进市“宜才码”、县“兴才卡”人才相关服务,确保各项礼遇人才措施落地落实。 1.全力抓好政策配套,构建指向精准、操作顺畅的“1+2+N”人才政策体系。
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人才政策知晓面和普及度。
3.加大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力度,提升便捷程度。
张华胜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七)强化人才资源汇聚 31 深入实施院士专家企业行暨科技副总、科技专员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 坚持开展科技专员服务企业活动,力争全年争取省级选派科技副总1名。 1.积极组织院士专家深入企业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和指导,帮助解决一批科研技术和生产经营难题、促进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
2.聚焦我县重点产业,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推进解决“高精尖缺”型人才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的问题。
3.开展各种产学研对接活动,搭建企业、高校院所对接平台,采取“引进来、走出去”方式,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形式,使高校“研之能”与企业“产之需”精准对接。
张华胜 县委组织部、县科经局、县人社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32 聚焦“51020”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技能强省行动,满足市场主体用工需求。 2022年,新增技能人才0.02万人,全县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0.08万人,全县新增高技能人才0.02万名,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2万人,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达到10%以上。 1.落实有关省、市有关于技能人才配套政策。2.积极参与市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挥县内兴发集团,及蓝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落实初级工至高级工技能人才评价。
3、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全县补贴性培训人数0.14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50名以上。
杨四龙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33 探索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 年度平均办案时长压缩到30日以内(依据法律规定,公告期、在途期间、指定期间、中止审理期间不计算在办案时限内)。 1.实行立案登记制,减少审批程序,收件即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利用答辩期开展调解工作,使法定等待期限不空转。
3.答辩期满调解不成即开庭审理。
4.开庭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撰写裁决书工作。
5.裁决书经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
杨四龙 县人社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八)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34 推进省级部门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事项实现100%入驻并采用综合窗口模式提供服务。 将基层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全部归集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理,达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推动综合窗口延伸至乡、村两级,乡村覆盖率达100%。 1.事项“应进必进”。制定本区域统一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进驻事项目录,做到“应进必进”。
2.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综窗改革”,将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窗通办”业务范围,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分配业务。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35 梳理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的制度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出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相关制度。 在省、市统一制定的制度体系下,梳理完善市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相关制度。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八)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36 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编制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统一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时限等,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调整完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清单,推行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根据业务需求,调整完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清单,实时更新公开。
2.推行“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统一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时限等,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加大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宣传力度,提升办事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面。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37 支持信息化建设基础相对较好的地区加快建设完善市级智慧城市大脑,实现“一网统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的要求,根据城市大脑建设指挥部统一部署,加快各类场景建设,依托宜昌城市大脑数字底座,实现“一网统管”。 1.推动兴山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运行。
2.按照宜昌城市大脑统一规划,充分利用数字底座能力,实现“一网统管”
3.加快推动各类城市大脑场景建设。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38 围绕政府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 积极配合宜昌市推广应用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领域开发的专题应用;结合本地实际开发上线相关应用。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宜昌市推广应用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领域开发的专题应用;结合本地实际开发上线相关应用。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39 探索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实现市场主体各类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更新情况联动,跨部门便捷查询自动调用。 按照省、市工作安排,100%完成全县电子证照、证明、批文等数据归集、更新工作。 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加强电子证照、证明等数据归集工作,依托全市电子证照系统、批文证明数据归集系统,持续做好证照、证明、批文数据资源实时归集、维护更新。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九)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40 巩固提升19项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围绕个人、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分别新增一批“一事联办”主题服务。 巩固提升19项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围绕个人、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新增10项“一事联办”主题服务。 1.优化更新联办流程,巩固提升19项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联办成效。
2.围绕个人、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新增10项“一事联办”主题服务。
3.组织各地各部门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结合“一业一证”改革,探索推出更多便民利企联办主题。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41 推广在线身份认证,实现年度企业、个人办事频次前20%的高频事项全覆盖,探索20个以上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在企业、个人高频事项的应用场景,满足全程在线办理的需要。 1.年度企业、个人办事频次前20%的高频事项实现在线身份认证。
2.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在企业、个人高频事项的应用场景。
1.配合省、市推广使用在线身份认证,推动更多企业、个人高频事项实现在线身份认证。
2.加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力度,围绕个人、企业高频事项开发上线一批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场景,方便企业、个人在线办事。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42 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推进一批基于企业专属网页的精准化服务应用场景,推介服务与企业需求匹配满意率不低于80%。 企业专属页面推介服务与企业需求匹配满意率达80%以上。 围绕企业需求,配合省政务办完善企业专属页面的服务功能,加强企业专属页面的推广和应用。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43 建立“一网通办”帮办制度,推动“线上人工帮办”覆盖100个高频事项。 建立完善“一网通办”帮办机制,力争“线上人工帮办”覆盖100个以上高频事项。 按照省、市具体推进办法,明确推进流程,细化工作措施,按要求完成“线上人工帮办”覆盖任务。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44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指尖行动,加快实现移动办理。 2022年推动20项应用服务在“鄂汇办”宜昌旗舰店上线能办。 做好持续推进“鄂汇办”宜昌旗舰店功能完善和服务升级的配合落实工作,加强服务专区建设,围绕人社、公安、住房、交通、医疗、民政“六大领域”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在“鄂汇办”上线能办,不断提升全市“掌上办、掌上查”能力和水平。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45 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推行区域性统一评价。 国家级、省级及其他园区等各类工业园区内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为进一步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方式出让夯实基础。 1.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2020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0〕18号),规范“标准地”出让。
2.招商部门在与企业对接过程中加大对“标准地”的宣传。
3.科经局做好“标准地”项目后期达产复核工作,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科经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46 将小型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 根据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将非特殊工程的小型工业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 1.进一步梳理全流程项目审批时限,出台兴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2)。
2.进一步完善项目分类,建立项目分类标准。
3.根据分类项目细化审批时限,将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专家评审、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核验等环节及其用时纳入系统全流程管理。
龚大林 县住建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6月
47 全面推进“多测合一”,优化整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阶段测绘事项,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有关部门共享互认。 1.明确兴山县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涉及的中介测量服务,对能够合并的予以合并。
2.实现有关部门对“多测合一”成果的共享互认。
1.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梳理本部门验收阶段的测量工作,对存在重复的予以合并。
2.根据实际要求修改完善“多测合一”实施细则;筹建多测合一名录库。
3.申请在市工改平台“多验合一”功能中增加“多测合一”成果共享功能,建设单位在平台上提交“多测合一”报告后,审批部门可以按需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实,依据成果开展审批、验收、登记发证等,实现共享互认。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
48 推广“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模式,实现新增工业用地地块、带设计方案出让地块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价款及契税后,当日核发设计方案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登记证。 全面推广“五证同发”审批模式。 1.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实施方案》(宜市工改〔2021〕5号),积极推进“五证同发”。
2.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五证同发”实施细则。
3.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完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范围。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
(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49 优化审批流程,鼓励有条件地区在实现工程项目审批“80、60、40”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缩减至80个工作日,社会一般投资项目缩减至60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缩减至40个工作日)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限。 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工程项目审批“70、40、20”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缩减至70个工作日,社会一般投资项目缩减至40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缩减至20个工作日)。 1.进一步梳理全流程项目审批时限,出台兴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2)。
2.进一步完善项目分类,建立项目分类标准。
3.根据分类项目细化审批时限,将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专家评审、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核验等环节及其用时纳入系统全流程管理。
龚大林 县住建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50 探索“交房即办证”改革。 推动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比例达到60%以上。 1.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的指导服务。
2.全面推行应用不动产电子证照。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51 深化工程竣工验收“多验合一”改革,优化联合验收流程,推广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模式。 规范“联合验收”标准流程,联合验收比例达到90%。 加强部门联动,规范“联合验收”标准流程,鼓励工业项目单体工程竣工验收。 龚大林 县住建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52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类别划分,逐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根据省、市住建部门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分类审查制度落实。 1.根据省、市住建部门工作部署,适时进一步优化分类审查措施。
2.持续抓好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
龚大林 县住建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53 探索完善建设工程保险体系,创新安全责任险、个人执业险等工程险种。 结合行业特点,不断完善建设工程保险体系,参照上级部门出台的制度文件进行推广落实。 联合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参照上级部门出台的制度文件进行推广落实,推广宣贯安责险有关要求。 龚大林 县住建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一)优化登记财产制度 54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提升网办覆盖面和便利度。 实现至少66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能在网上查询、申请、办理。 1.不断优化升级宜昌市统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2.加强与县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局的沟通协调,做好与政务服务网的端口连接和数据推送。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55 加强不动产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同服务。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 1.加强与银保监会、各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公积金中心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2.打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推送,提高审查效率。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十一)优化登记财产制度 56 全面推广水电气一体化过户,并逐步拓展更多联动服务。 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水电气一体化过户,在宜都市等县、市、区探索推动网络、有线电视等事项联办。 1.与住建部门及水、电、气相关服务公司加强沟通,建立数据通道。
2.协调广电部门以及电信等网络通讯企业,做好系统端口连接,建立联办机制。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科经局、国网兴山供电公司等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57 将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全面实现抵押登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1.不断优化升级宜昌市统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2.规范资料清单,不得设置清单外资料事项。
3.提供延时服务,下班时间对已受理的继续办结。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58 推动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190”办结标准(一个环节、90分钟)。 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190”目标。 1.设置多个企业专窗,减少企业经办人排队等候的时间成本。
2.全流程跟踪服务,从办理前咨询到办结止,与经办人保持联系。
3.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严控办税时间。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59 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纳税缴费全程网上办。 推动商品房二手房转移登记网上缴税。 1.与税务部门形成网上缴税联动工作机制,打通数据通道,实时共享信息。
2.县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网功能,完善服务端口。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60 深化探索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模式。 进一步扩大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办理的项目类别和数量。 1.积极向有先进经验的县、市、区学习,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及推进工作。
2.研究出台详细可操作的政策性文件。
龚大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二)优化纳税服务 61 将纳税次数压减至5次、纳税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 纳税人年纳税平均次数减到5次以内,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80小时以内。兴山县企业年平均纳税次数、时间对标全国一流,位于全市山区县前列。 1.深入推进“十税合一”减少纳税次数,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2.精准辅导压缩纳税准备时间。持续擦亮“税宜通”咨询服务品牌,构建立体式宣传矩阵,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税务云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多形式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政策,减少市场主体学习税法时间。
3.“非接触式”办税压缩申报缴纳税费及发票申领时间。加速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加强部门间“一事联办”,通过电子税务局、“楚税通”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进一步提升“非接触式”办理比例。推进税邮云仓,提高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压缩发票办理时间。
杨四龙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62 深化税费缴纳环节改革,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85%以上。 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办税面,实现发票网上领用、免费邮寄,实现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稳定在90%以上。 1.加大电子税务局推行宣传力度,使非接触办税成为常态,让纳税人多渠道熟悉发票网上领用方式。
2.推行税邮云仓,提升发票网上领用比例,免费快速送达,县城内4小时送达,最快30分钟。
杨四龙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63 按规定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落实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政策享受面达100%。 1.充分运用网络化手段,主动宣传、精准推送政策,让纳税人知晓政策。
2.运用大数据平台和风险防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精准监管、全面自查、及时纠错,让纳税人应享尽享。
杨四龙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64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落实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政策享受面达100%。 1.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场所开展政策宣传,提升政策法知晓面。
2.运用大数据平台监控企业申报数据,确保优惠政策纳税人应享尽享。
杨四龙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二)优化纳税服务 65 全面贯彻落实好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 落实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政策享受面达100%。 1.创新税费收费政策宣传解读方法,对纳税人关注度高的税费政策、管理新办法、服务新举措,创新开展“税务云学堂”直播、二维码、视频、图文及海报等方式宣传解读,扩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税费优惠政策知晓面。
2.加强政策效应分析,通过开展细致精准的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应对,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市场主体。
3.将落实减税降费情况纳入全年监督重点,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杨四龙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66 推进“要素申报”省域全覆盖,推进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 扩大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使用面,对企业宣传辅导覆盖面达100%,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财务报表数据网上自动导入。 1.加大电子税务局推行力度,使企业熟悉财务报表与申报表自动转换流程。
2.省局优化改造电子税务局后,做好企业账簿数据转换标准落实工作。
杨四龙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67 推进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改革。 对符合跨区自由迁移条件的纳税人,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50%以上。 1.推广高新区税务局跨区自由迁先行区改革试点经验,建立跨区自由迁移市县两级快速响应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现即时办理。
2.扩大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跨区迁移比例,实现快办快审。
杨四龙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68 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实现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100%。 新办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比例达到100%。 1.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核定电子专票票种。
2.对新办纳税人,统一发放税务Ukey,免费开具增值税发票。
3.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开具、接受电子发票。
杨四龙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三)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 69 全面梳理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奖励、资助、补贴等惠企政策,编制和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资金政策100%免申即享。 形成财政惠企资金清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资金政策100%免申即享。 全面梳理财政惠企资金,会同主管部门编制办事指南,更新免申即享政策兑现清单,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资金政策100%免申即享。 杨四龙 县财政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三)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 70 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施企业画像、分类识别,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 依托城市大脑数字底座能力,汇集分析挖掘标准化数据标签,建成一批涉企服务场景。 加快完成无感认证、免申即享、智能审批、一人一企一档等场景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进一步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71 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 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会同主管部门设置并公开申请指南。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杨四龙 县财政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四)构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 72 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约束措施。 按照权限制定兴山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1.执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1年版)要求,并按程序在“信用中国(湖北宜昌)”网站上公开。
2.严格执行全国失信惩戒清单制度和省补充清单,规范对失信行为主体的失信约束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
杨四龙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73 健全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 在“信用宜昌”网站100%公示信用承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联合奖惩案例及信用修复流程和信用修复指南。省政务服务网上行政审批100%嵌入联合奖惩环节,倡导各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持续开展以“双公示”信息为重点的信用信息数据治理,推动信用信息高质量归集。
2.加大信用承诺的归集、共享、公示力度。
3.倡导行业领域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相结合的信用监管。
杨四龙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74 探索推进政府和平台企业、征信机构合作监管模式。 继续推进政府和本地“信易贷”服务平台运营企业的合作。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兴山支行联合,继续探索推进政府和平台公司、信用机构合作监管模式。 杨四龙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兴山县支行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75 推广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作用,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 倡导在县级政府服务事项中推广应用信用报告,推动国家公共信用报告结果在市级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的互认。 协调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府服务事项中推广应用信用报告,实现国家公共信用报告结果在市级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的互认。 杨四龙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四)构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 76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省级层面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100%修复。 全面推行对失信主体的告知提醒服务,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发布信用修复流程指南。 继续运用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先行区相关改革事项,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杨四龙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77 开展“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专项督查。 全年开展1次“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专项督查。 将营商环境督查纳入2022年县级督查检查计划,适时组织开展。 杨四龙、
马正波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五)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 78 大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 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优化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1.全面推行实施宜昌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
2.全面规范涉企检查事项。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方式,对场主体实施检查。(县市场监管局)
3.全面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市场主体立案查处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符合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4.依托“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完善风险预警和分析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途径,提高智能监管水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5.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对市场主体不能额外附加准入条件。(发改局)
杨四龙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79 探索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 全县各执法部门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范围全覆盖。 1.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落实到全市各执法部门,实现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范围全覆盖,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及年度法治督察内容。
2.收集整理全县有关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执法满意度。
杨四龙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五)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 80 适当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及时修订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 制定本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各部门按清单发起联合抽查任务,实现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 1.在《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基础上,结合本级部门具体职责,制定《宜昌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2.统筹、协调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定期进行通报、督办。
张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81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抽查。 实现各执法部门全覆盖,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质效 1.以宜昌市作为司法部确定的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载体,进一步创新制度落实。
2.继续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及年度法治督查内容,推动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
杨四龙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82 进一步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公开发布。 全县各执法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公示率达100% 督促各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适用并公开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督察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强检查督导。 杨四龙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83 全面梳理现行省级和市州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事项,全面评估论证各项罚款的合理性,对不合理罚款事项提出取消或调整的意见,按程序修订相关政府规章。 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覆盖面100%;不合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率100%。 对2022年度内到期、与上位最新法律法规精神不一致、与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杨四龙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六)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 84 探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广至行政执法领域。 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1.探索在重点执法领域先行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2.组织开展相关调研,逐步将制度推广至各行政执法领域。
杨四龙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六)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 85 深化“万警访联万企”活动,对企业报警求助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立案必查。 畅通警企沟通渠道,对重点企业、工业园设立警务室;对企业的报警求助,做到接处警、立案率、打击查处率达100%,切实践行“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 1.组建工作专班,深化“万警访联万企”活动。
2.对重点企业、园区安全实行组团式、定制化服务,当好有求必应、无事无忧“店小二”。
3.持续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4.加强检查督办,定期对涉企报警、案件、工作成效进行检查,确保有警必接、有案必受、立案必查,依法保护企业生产和经营秩序。
5.开展“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履行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服等综合职能,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严军 县公安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86 着力纠正违法违规立案撤案,违法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变更强制措施等行为。 着力监督办案不严、办案不公,违法违规立案撤案突出问题,努力维护执法公正。 1.通过现场督察、网上督查,及时发现相关线索并予以处置。
2.对违法违规受立案及滥用强制措施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及时核查,发现问题后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严军 县公安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87 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帮助受犯罪侵害企业挽回损失。 进一步加大风险处置力度;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1.涉企案件一律全面查清涉案财物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和价值,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在案件移送起诉及随案移送涉案财物时,明确处置意见。
2.对涉案金额大、涉案资产复杂的案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第三方司法审计或数据鉴定,做到依据充分。
3.与法院、检察、人行、银保监、证监、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数据研判,严防涉案资产被转移或隐匿,提升追赃挽损效率。
4.依法采取财产强制措施,严格区分合法非法财产,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5.适时向犯罪嫌疑人宣讲认罪认罚等法律政策,教育规劝主动退赃。
严军 县公安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十六)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 88 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开展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试点工作。 1.联系县司法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兴山分局等部门,组织座谈,制定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2.联系相关部门,筹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
3.联系相关部门,选任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4.针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
贺军 县检察院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89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深化“法治体检”活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力度。 全县执业律师全员参与法律服务活动,为每一家服务的企业提供一次“法治体检”,服务中小微企业。 1、整合全县律师资源,持续推进“千名律师进千企”、“万所联万会”、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
2、广泛宣传“宜律帮”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企业法治体检功能,引导企业自助开展法治体检,提升依法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杨四龙 县司法局、县科经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十七)提升“立审执”质效 90 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建立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 1.涉企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100%;
2.涉企案件网上立案3天内审核。
1.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涉企、涉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审查立案。
2.推广运用“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平台网上立案,及时审查网上立案。
贺军 县法院   2022年12月
91 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推进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以上。 1.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
2.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诉讼与仲裁、调解、公证有机衔接,充分利用专业组织、行业协会力量,实现矛盾纠纷专业化分类处理,促进更多的纠纷解决在诉前。
贺军 县法院   2022年12月
92 加强数字化应用,实现营业执照、司法判决、公证书、婚姻登记、车辆等信息共享,提高财产查控强制执行效率。 落实上级法院“大执行”联动机制,财产查控数据实现融通共享。 1.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成立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小组的通知》(宜法办发〔2019〕3号)要求,加强成员单位部门协作联动。
2.积极使用上级法院建设的被执行人综合查询平台,实现营业执照、司法判决、公证书、婚姻登记、车辆等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社会信息的数据共享。
贺军 县法院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十七)提升“立审执”质效 93 大力打击“拒执”犯罪,强化“拒执”刑事自诉案件审判工作。 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 1.强化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统一立案标准、规范移送流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
2.加大对拒不报告、报告不实等行为处罚力度,充分利用“纳失”“限高”制度,增强执行威慑力。
3.鼓励和引导自诉人提起拒执罪自诉,提升“拒执”刑事自诉案件审判质效。
4.通过集中宣判、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打击拒执罪舆论氛围。
贺军 县法院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持续推进
94 大力整治乱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执行违法违纪行为。 对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应处尽处。 1.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对“案、人、事”的全流程、全方位管理。
2.进一步完善执行规章制度,为执行干警依法履职提供指引。
3.推进执行工作与现代技术深度融合,扎紧执行权行使“数据笼子”,实现财产查控、处置,案款发放全程留痕、全程透明,防止权力寻租。
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信访当事人反映的不规范执行行为及时调查反馈。
贺军 县法院   持续推进
95 常态化开展超标的查封等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问题整治。 全面整治超标的、超范围查封行为。 1.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
2.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当事人有多种财产的选择对当事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查封。
3.持续推进“三项清理”工作,审慎办理当事人以超标的查封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案件。
贺军 县法院   持续推进
(十八)优化破产重整机制 96 积极探索“执转破”,实现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每件收费100元。 符合“执转破”案件应转尽转工作,及时录入破产案件办理平台;全面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每件收费100元的相关制度规定。 1.做好符合“执转破”案件应转尽转工作,将符合“执转破”案件及时录入破产案件办理平台,实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
2.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破产财产争议诉讼收费“100”的制度规定,对于进入破产程序后的涉及破产财产债权争议诉讼费统一按照100元收取。
贺军 县法院   2022年12月
(十八)优化破产重整机制 97 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办理破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召开至少1次府院联动会议,解决办理破产中的困难和问题2个以上。 1.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
2.召开全县企业破产“府院联动”会议,出台破产企业的涉税问题,登记注销,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或者会议纪要。
3.推进企业破产“府院联动”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信息共享与反馈,深化部门沟通协作。
贺军 县法院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98 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考核制度,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 对本辖区内,入选全市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分为一、二、三级管理人分级管理。 1.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试行),采取随机选取、竞争加随机等方式选定破产案件管理人。
2.对本辖区内,入选全市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管理人的工作评价实行日常动态评价管理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贺军 县法院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99 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破产财产处置时间在12个月内完成。 1.制定《破产财产处置规则》,对破产财产处置的节点进行规范。
2.坚持破产财产处置的市场化和公开化,有效对接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网拍市场和招商引资市场,便利破产财产处置,拓宽资产流转和变现渠道,提高资产盘活效益。
贺军 县法院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100 简化重整程序中银行债权人减免破产企业债务所需履行手续。 对于银行债权人减免破产企业债务的时间控制在2个月内。 1.召开专题会议,探索形成重整程序中银行债权人减免破产企业债务所需履行手续的备忘录,明确简化或压缩履行手续的程度和时限,推进规范处理。
2.争取各大银行对破产重整企业的支持,依法保护银行的债权,支持银行对破产重整企业贷款融资。
贺军 县法院 银保监组、人行兴山县支行 2022年12月
101 对重整、和解企业的欠贷、纳税信用、惩戒等不良征信信息及时采取措施修复信用。 对重整、和解企业的不良征信做到应修复尽修复。 1.多部门联合出台全市针对重整、和解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
2.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对重整、和解的破产企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信用修复的手续。
3.建立联合通报机制,对于办理信用修复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解决。
贺军 县法院 县发改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十九)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102 鼓励企业使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提前申报、货到放行”“两步申报”等多种模式,自主选择通关模式“套餐”。 企业自主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两步申报”、“提前申报”通关模式比例达到市级平均水平 1.加强模式宣传力度,配合做好协助,鼓励企业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提前申报、货到放行”“两步申报”等多种模式。
2.对企业提出的通关疑难问题及时汇总,协调市商务局、市海关给予指导帮助,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
张健 县科经局   2022年12月
103 在符合条件的监管作业场所内全面推行进口货物的“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的“抵港直装”。 加强政策宣传,配合市局做好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在白洋港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配合做好协助,加强“船边直提、抵岸直装”模式宣传,向县域外贸企业全面推行。 张健 县科经局 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
104 口岸监管单位、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相关系统完成对接,实现卡口自动比对放行。 完成白洋港卡口自动对比放行后,县级做好配合宣传 积极参与,通过办公群、公众号等载体做好宣传。 张健 县科经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105 创新海关监管方式,积极推进“智能审图”。 该项指标属于省级目标,武汉海关统筹管理,兴山无法开展智能审图业务。 积极参与宜昌市商务局、市海关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张健 县科经局   2022年12月
(二十)降低跨境贸易成本 106 持续推进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工作。 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定期开展检查,协助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做好免除费用申报工作。 定期开展检查。 张健 县科经局、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
107 落实担保降费政策,对服务疫情防控的外贸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外贸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征收。 对服务疫情防控的外贸企业及小微外贸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并低于其他小微主体。 1.落实“四补”机制,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增信能力。
2.强化窗口指导,对服务疫情防控的外贸企业和小微外贸企业,加大担保支持力度,持续降低担保费、再担保费,其中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并低于其他小微主体。
杨四龙 金融办 县财政局、县科经局等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108 持续规范货物港务费等收费项目,减并港口收费项目。 1.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率100%;                               2.涉企收费投诉事件处置率100%。 1.严格执行取消货物港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保无乱收费;
2.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公开;
3.加强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
张健 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109 规范口岸收费清单目录制度和常态化收费公示机制。 配合市级积极做好政策宣传。 按照口岸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向外贸企业反馈口岸收费标准,公布监督电话。 张健 县科经局 县发改局、县市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二十一)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110 全面整合面向港澳台及外资的政务服务系统和功能模块。 整合港澳台及外资政务服务系统和功能,线上完成专区建设、线下设置专窗。 整合港澳台及外资政务服务系统和功能,线上设置港澳台及外资政务服务专区提供集成式服务,线下设置港澳台及外资专窗,统一收件受理,提供办事服务。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人行兴山支行、县公安局、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111 完善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鄂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科经部门明确外资企业服务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受理本辖区内外资企业的困难,并限期予以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部门。 1.明确科经部门为外资企业服务受理窗口部门,科经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为外资企业“专项服务”。
2.科经部门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外资企业的困难和问题,限期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部门。
张健 县科经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112 优化外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资行政许可申请。 按照法律规定协调相关部门全量落实内资、外资享受同等审批服务的工作要求。 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措施,建立工作机制,按照法律规定让外资企业享受同等的办理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 杨四龙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113 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所有备案的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外资项目简化核准手续和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1.及时按照国家、省出台的外资项目简化核准手续和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省政务服务网相关事项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等。
2.外资项目核准、备案均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办理。
3.提高外资项目备案便利化程度,全面实行告知性备案、在线办理。
杨四龙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二十二)建设开放型经济新平台 114 持续拓展自贸试验区口岸功能,做强对外开放平台。 该项指标属于省、宜昌市级目标,县级不涉及该项工作。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张健 县开发区管委会 县科经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115 建优“楚贸通”平台,完善线上功能,为外贸企业提供资质代办、通关物流、外贸谈判、结汇退税、融资服务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县内实绩进出口外贸企业入驻“楚贸通”平台;力争每年新增外贸实绩企业2家。 1.加大“楚贸通”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企业运用“楚贸通”平台。
2.通过“楚贸通”平台,加大报关、退税、信保等外贸专项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本地企业外贸人员整体业务能力。
3.积极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帮助备案企业“破零”发展,推动实绩企业加速“倍增”。
张健 县科经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二十二)建设开放型经济新平台 116 全面推进湖北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配合省、市做好相关工作 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长江沿线外贸重点城市开展驻点招商,重点招引保税加工、进出口额大的保税贸易和综保区新业态项目。 张健 县开发区管委会 县科经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117 支持湖北省港口集团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中部地区枢纽港。 积极支持相关企业加快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同时支持并鼓励相关企业申报疏港公路、疏港铁路扩能升级改造项目。 指导与督促企业开展相关项目前期工作。 杨四龙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118 加快完善集疏运体系,持续强化物流枢纽功能。 加快通用机场项目建设。 加快兴山县通用机场报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杨四龙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加快完成物流枢纽功能建设 1.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强化物流枢纽功能。
2.发挥内贸强港优势,畅通运输大通道。    3.深入推进公铁换乘站及孙家沟物流园的建设。
张健 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二十三)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119 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持续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要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责上肩全覆盖,选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压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抓营商环境的责任;将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的重要内容;将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评价班子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大力加强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工作专班组建。 杨四龙 县营商办、县委组织部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120 要细化配套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大力推进各领域改革。 及时对《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具体化、清单化、责任化的改革政策。 根据省政府《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分解形成《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各牵头单位制定具体政策举措,督促各地各部门按时间节点落实改革任务。 杨四龙 县营商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3月
(二十四)着力抓好正反典型 121 继续深入开展先行试点创建工作,对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先行先试,形成成熟模式后在全省推行。持续开展典型经验复制推广。 积极创建全省综合改革先行区。 推介创新改革经验,力促27个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区经验复制推广。组织各部门继续推动更多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 杨四龙 县营商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二十四)着力抓好正反典型 122 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提高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的知晓率,提振市场信心。 1.组织各级媒体持续报道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2.在市营商办对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宣传用稿情况通报中保持前列。
1.指导市内媒体持续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报、台、网、微、端”等传播载体,全媒体、全方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
2.主动对接中央、省级、市级主要媒体,全力对上对外讲好营商环境故事,推介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和经验成效。
万茜 县委宣传部、县营商办、县工商联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123 敢于“长牙齿”,统筹用好新闻媒体、各类通报等方式,大力曝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 全年开展反面典型集中曝光不少于1期(次)。 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破坏营商环境现象问题,统筹各类新闻媒体、各类通报方式,对反面典型进行集中曝光。 杨四龙 县营商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二十五)强化完整工作闭环 124 用好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 定期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湖北省营商环境投诉联动处理办法》和不符合市营商环境“1+5+N”投诉联动机制工作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 督促各营商环境受理平台按照《湖北省营商环境投诉联动处理办法》规定的受理范围、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完成投诉举报的交办、处置、反馈工作。定期检查各受理平台投诉工作台账。 杨四龙 县营商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工商联、县科经局、县信访局、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工作闭环。 全年开展营商环境督查2次。 将营商环境督查纳入2022年县级督查检查计划,适时组织开展。 马正波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营商办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126 强化执纪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坚决查办营商环境方面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建立跟进监督任务清单,督促各地各单位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2.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营商办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杨后荣 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127 加强评价成果运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力争2022年度国、省营商环境评价位次在山区县前列。 对照上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全面查摆我县营商环境的弱项和短板,有的放矢开展整改,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优化提升的效果。 杨四龙 县营商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