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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第12期)
日期:2021-09-10 09:15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兴山县召开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保障会
本网讯(通讯员 陈涛)9月9日,兴山县委常委、副县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组长杨四龙同志,召集相关部门研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兴山调研相关事宜。兴山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第一副组长龚大林同志,副组长陈国锐、甘发现、贺彬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督办落实,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重点问题、重点行业,对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要进行全面复查复核,确保不折不扣把问题整改到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必须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抓好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会议要求,要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兴山综合保障工作。逐一分解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加强舆情应对,及时报送信息,加强协调联络。要优质高效保障督察组工作,积极主动做好配合服务,凡是督察组部署的工作,必须全力以赴、认真落实。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成效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实行责任追究,严重的要给予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