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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咸水村高质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赋能乡村振兴

日期:2022-08-17 10:56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咸水村高质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赋能乡村振兴

  本网讯(通讯员 秦浩)咸水村位于兴山县古夫镇西北部,全村国土面积121.6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553亩,林地面积17万亩。是湖北省定点重点脱贫村,共有782户2148人,下设13个村民小组。其中脱贫户484户1332人,近年来,咸水村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大力实施基层党建“三在”工程,先后获得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全镇“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领导村“两委”灵活运用“资源” “资产” “资金”,通过土地流转、转变土地经营模式、合作社等方式,多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均集体经济收入约为30万元。

  村民共建产业园。咸水村在发展集体经济产业中,始终把群众参与、群众受益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8年咸水村在三溪河安置小区旁边,打造了全县第一个综合产业园,占地20亩,共4384平方米薄膜温室大棚,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与群众共同研究制定管理制度、产业园管理办法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等机制,组织村民发展茶叶、柑橘、药材、红心猕猴桃等特色产业,投产后,实现年产值100万元,集体经济增收10万元以上,用于小区搬迁户104户分红,直接带动安置小区50户农户增收,间接带动全村80多户产业发展,4年来,产业园稳步壮大,助力农户增收约132万元,实现发展集体经济助力全村群众致富奔康。

  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先要是做好帮扶政策与帮扶思路的有效衔接。因此,咸水村提出了“以奖代补”帮扶思路,联合古夫镇党委等单位成立全市首家村级产业发展基金——“微尘众爱”基金,通过市直帮扶单位号召社会各界人士及咸水村在外能人总共募集资金300余万元,并逐年递增,助力咸水村发展好生产,筑牢防返贫防线。对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对农户种蔬菜一亩奖300元、养蜜蜂一箱奖50元、养猪一头奖150元……对农户发展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及标准的带头人再给予特别奖励。基金成立6年来,已奖励13名带头人共计2.6万元,为发展产业的农户奖励42万元。为严格管理基金管理,发挥奖助基金最大效用,咸水村组织成立了评审小组,村委依照基金管理办法发放基金申请公告,按照“村民申请+村委评审+基金会监督”等方式开展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

  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农村电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赋能农村消费升级的重要路径。咸水村重点围绕农村百姓消费需求、农村商业经营户的经营现状、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经营困局等进行系统分析,向上争取资金10万,探索建设农村电商超市。组织村“两委”班子年轻干部积极学习电子商务技术和种植养殖技术,引进市、县内知名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通过电商超市,助力产业发展,有效解决了村内农副产品“种得好、卖不了,品相好、卖价低”的问题。尤其是咸水村与宜昌市桃花岭饭店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把农户的绿色蔬菜、土特产等直销给桃花岭饭店,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集中发展光伏产业。咸水村坚持将光伏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2017年,咸水村按照“党建引领、分步实施、市场运作”的方式,投资36万元建设总规模50KW分布式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每年可发电6万度,年均集体经济收入为5万元;2022年通过市直帮扶单位筹集资金30万元,新修50KW光伏发电站一座,于6月底并网发电,预计每年集体经济收入为3万元;计划2023年新建300千瓦光伏发电站,需资金150万元由帮扶单位正在帮忙筹措,预计2023年上半年建成投产,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8万元。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稳定,受益范围广,受益时间长,为全村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投资地产出租增值。2021年度咸水村成功争取到“湖北省2020年度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资金50万元,另外自筹资金20万元,在古夫镇香溪府购买了45平方米的门面房并出租,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约3万元;在安置小区修建了9间门面房,其中有7间出租给脱贫户发展产业,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约2.8万元。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易地搬迁土地流转,建设产业大棚,成立了山里红柑橘合作社,发展苗木产业,带动共计50人在产业园务工。同时成立琼超中药材合作社,流转农户土地约104亩发展中药材产业,种植春秋苦荞500亩,通过土地流转分红和劳动工资带动村民增收,年上缴村管理费约6万元。同时咸水村稳定传统的种植养殖业,每年发展出栏生猪3000头,牛羊2000多只,蜂蜜10000多箱,引导农户种植红心猕猴桃70亩、冬桃50亩,时令蔬菜200亩,每年通过村电商超市、网络平台帮村民销售土特产5万余元,与市直帮扶单位对接每年点对点销售特色土特产10万余元。其中仅苦荞亩均产量300斤,加工成品后每斤均价100余元,村委会每斤提加工费约5元,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约为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