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县城老旧小区改造的答复

日期:2022-01-24 16:48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关于政协兴山县十届六次会议

  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分类:A

张先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向乡镇扩展的问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文件精神,老旧小区认定标准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乡镇老旧的单位宿舍、小区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二、关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准备工作的问题

  按照政府主导、先急后缓、分类实施、片区推进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规划,确定改造标准和改造时序,主动与发改、财政、国土、城管以及各专业设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社区对接,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改造前积极入户走访,广泛征求待改造小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切实了解居民对居住环境的需求,积极向居民宣传动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使得实施方案的内容更贴近居民的需求。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的形式,向居民宣传政府的惠民工程,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尽量按照群众需要补齐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坚持在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2020年我县改造老旧小区72个、涉及户数3423户,目前已竣工投入使用。2021年我县改造老旧小区29个、涉及户数3619户,目前正在建设中。

  三、关于科学设计改造内容的问题

  按照先急后缓、先地下后地上、先基本后提升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分片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供水、供电、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专业设施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改造。有效避免了小区重复开挖、重复建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不良现象。

  四、关于做好改造后管理工作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实施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化,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和小区功能性党组织,建立了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党建引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机制,推动了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指导。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