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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关于组织留守儿童开展研学旅行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兴山县十届六次会议
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分类:B
尊敬的谭圣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组织留守儿童开展研学旅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爱。截至2021年二季度我县农村留守儿童为332人,通过摸底排查数据分析,其中0-5周岁儿童28人、6-13岁儿童252人、14-16周岁儿童52人,在校适龄儿童26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79%。
一、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一是已在每个乡镇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具体负责本乡镇留守儿童在校(园)期间关爱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关爱活动,加强规范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建立正常的投入保障运行机制。二是各学校(幼儿园)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组建以学校政教主任和幼儿园保教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留守儿童台账建立、心理辅导、学习帮助、生活关心、自护引导、困难帮扶、活动组织等具体事务,效果较好。
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一是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县教育局于2018年4月联合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新广局、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团县委等十部门印发了《兴山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方案》,把研学旅行纳入了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每学年累计时间小学低年级1-2天,高年级3-4天,以乡情县情为主;初中4-5天,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5至7天,以省情国情为主。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留守儿童、困难学生的关爱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其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权利。二是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每年召开一次研学旅行工作会,通报工作落实情况,交流工作开展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所有学校均按方案要求开展了研学旅行活动,所有留守儿童及困难学生的活动参与均得到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乡村少年宫的职能作用。为进一步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充分发挥学校阵地资源的辐射作用,每个乡镇都建立了一所乡村少年宫,主要是利用假期开放学校的场地、教室、资源,聘请教师及校外辅导员开展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培训、辅导、体验、训练、分享、竞赛等课外活动,极大地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截至目前,我县已有峡口、黄粮、高桥、昭君、榛子五个乡村少年宫得到省市文明办充分认可并获得国家彩票公益金的项目扶持,运行状态良好。
四、政策支撑有保障。我局根据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9〕17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3月开始启动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查验,并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2020年全年为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0.02万元。2021年又核查新增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1上半年为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4.5996万元。
2021年6月,我局又通过招投标程序启动兴山县2021年“三留守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社工机构为我县农村留守困境儿童进行一人一档入户探访,开展精神关爱及心理健康指导,从法制宣传、安全自护等方面进行政策宣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对特殊问题儿童开展个案帮扶、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帮扶措施,并对全县留守困境儿童发放爱心物资。通过为他们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提高我县留守困境儿童的生活质量,营造一个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和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有序推动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关心,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兴山县民政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