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斗坪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日期:2022-11-25 14:59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尊敬的简万艳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三农”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今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狠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为加快实现全县“六争创、六中心”目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北斗坪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深入调研建议案的可行性。局党组高度重视该建议案,并开会专题研究安排和部署。10月14日,县乡村振兴局派项目管理办负责人陈兴旺同志和北斗坪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一同前往实地察看,深入论证建议案可行性。11月25日,县乡村振兴局长王羚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前往调研,并现场答复。一致认为,古夫镇北斗坪村自脱贫攻坚以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着力解决群众困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村内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群众认可度高。该村文化底蕴浓厚,群众内生动力强,并在地理位置上具有靠近县城的优势,建设美丽乡村有良好的基础条件,也是该村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

  二是县财政局提出,近年来,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由县财政局主管和实施,但根据省财政厅有关美丽乡村建设的扶持政策,由于北斗坪属于社区,美丽乡村只能以行政村申报实施,故不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片区实施范围。

  三是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文件要求,各级衔接项目资金支持的方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联农带农的产业发展、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不得用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美化、绿化、亮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对于建议案中关于“在上长坪水库周边房屋外墙统一改造,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进行垃圾分类,水库周边建设旅游观光步道”建议等内容,建议通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充分发挥群众动力,分片区节点持续推动,县乡村振兴局联合相关单位和镇、村共同谋划,给予资金奖补,达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示范效应。

  四是关于建议案中的产业发展要求,我局将按照《湖北省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文件要求,对各村所申报的产业发展类项目进行评审,对于适宜发展的将及时纳入项目库,并及时实施,并联合农业农村局对适合本村实际的、促进群众增收的、联农带农富农明显的产业项目给予倾斜和扶持。

  兴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