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9-16 10:56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杜成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县科技经信局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并迅速梳理研究,综合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等单位会办意见后,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兴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开局之年,是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健全体系、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县直相关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区主抓、居民自治、多元参与的有效方式,重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分类质效,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一、整体情况

  兴山县现有注册可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相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63家(多数为营业执照包含可再生资源业务,实际未从事相关经营),其中已备案企业1家。昭君镇宜昌合鑫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1年在市商务局、县科技经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古夫县城现有废品回收站点11家,从业人员16人左右,其余为流动回收人员。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行垃圾分类

  1.完善投放设施建设。结合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擦亮小城镇等项目,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居民小区投放网点按照“五有”要求进行设置,即“有一个分类棚亭、有一套分类宣传栏、有一套分类容器、有一套定时封闭设施、有一个洗手设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城区大力推广居民小区定时定点“4456”工作模式,开展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质效提升行动,确保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不低于90%,经营区域和公共场所分类准确率力争达到80%。

  2.规范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落实“四分”要求,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厨余垃圾根据来源不同包含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等);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5.3标志配色要求(即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厨余垃圾绿色和其他垃圾黑色),基材底色与图形符号具有足够的对比度,确保图形标志的清晰和醒目;垃圾容器、收集车辆根据使用功能对应设置不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3.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行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指导、监督辖区及本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行专业回收

  1.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小区设立垃圾分类设施,增设再生资源回收桶,引导居民主动将可回收利用资源分类投放,避免与其他垃圾混放。结合新建商品房小区交房集中、业主装修量大的特点在小区设置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棚,将业主装修废弃的砖石、砌块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其中能回收利用的由专业人员回收,所获资金补充小区公共收益。

  2.由城市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将建筑垃圾中的砖石、砌块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理厂,经过专业化处理,深加工成为市政建筑用透水砖、砌块等建筑材料,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三)完善运输机制

  提升分类收运精细化水平,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加大其他垃圾收运车辆更新换代力度,逐步淘汰老旧运输车辆,做到专车专用,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线路,坚持收运精准化。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精准分类、巡回收集”新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1.可回收物:古夫城区暂由中标环卫服务公司统一收运,逐步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鼓励、引用专业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其他区域可回收物由各责任主体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的收运模式。

  2.有害垃圾:古夫城区暂由意向再生资源服务公司统一收运,其他区域有害垃圾由各责任主体自行收运。

  3.厨余垃圾:古夫城区由城管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统一收运,鼓励农户将易腐垃圾尽量在自家农田及化粪池堆肥或沼气池处理,集镇餐厨垃圾由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统一收运。

  4.其他垃圾:暂按原“户集、村收、镇中转、县处理”模式执行,古夫城区逐步推进形成收运一体化格局。

  (四)加强项目建设

  全县垃圾分类末段处置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增强了再生资源工作的处置力量。一是县城管执法局已于2022 年7 月底完成厨余(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二是县住建局计划于2022 年12月底前完成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土建工程量60%。

  (五)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多种媒体加强再生资源宣传,印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宣传资料,利用物业服务终端入户优势,通过微信群、网格群、入户服务等方式宣传到户,设立资源回收奖励机制,水利局住宅小区、县委住宅小区等小区作为试点小区设立了再生资源智能回收装置,用户投放可再利用物品获得积分,以积分置换生活用品,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厘清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相关工作机制,厘清各相关单位职责和各环节主要工作,制定好行业规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保护居民良好生活环境。

  (二)规范行业管理,提高准入门槛

  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各乡镇属地,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及垃圾回收站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对于符合资质的废旧回收网点核发相关营业执照,按照“多证合一”的证照管理模式通过共享平台将基本信息同步推送给商务部门备案。因设立废旧回收点属于“涉安、涉危、涉及环保、扰民”的行业,市场监管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重点审查“经营场所”,并按照《市场主体禁设区域清单》的规定,在居民聚集区不予核发相关证照,并对已存在的市场主体在全县范围开展清查。

  (三)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持续监督管理

  公安等部门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营业执照过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无照经营或在禁设区内设立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没有如实登记回收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出售人有效信息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或收赃销赃的、擅自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现有网点或个体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技能培训

  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系相关专业人员组织针对垃圾分类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基层收购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政策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经营素质,形成安全稳定市场经营环境。

  兴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