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关于“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兴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 毅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陈 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谭业明 县委副书记
杨栋三 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李红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谭湘华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农办主任
钟家裕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舒开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克勤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贾代寿 县政府办副主任
金开汉 县公安局政委
戴兴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熊仁录 县财政局局长
谭邦明 县人事局局长
乔长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荣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王相远 县交通局局长
王忠平 县建设局局长
简 琼 县农业局局长
钟家军 县林业局局长
龚成扬 县水利水电局局长
丁 龙 县民政局局长
杨宣海 县司法局局长
陆 进 县科技局局长
陈行科 县教育局局长
王世昌 县文化局局长
王明华 县卫生局局长
任 琦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韩兴浒 县统计局局长
李可彬 县扶贫办主任
杜宏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彭业明 县移民局局长
刘传刚 县粮食局局长
郝光平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谭兴明 县环保局局长
崔永平 县体育局局长
乔仕路 县工商局局长
乔长富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运龙 县气象局局长
罗智华 团县委书记
乔丽莉 县妇联主席
余长伟 天星供电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舒 龙 兴发集团副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委农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谭湘华任办公室主任,贾代寿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专班、生产发展工作专班、村镇规划与建设工作专班、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专班、民主管理工作专班,其组成部门和职责如下:
(一)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专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加,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二)生产发展工作专班。由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水利水电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扶贫办、县特产公司、县畜牧局、县农机公司、县气象局、县水保局、县交通局、天星供电公司、县电信局等部门参加,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村镇规划与建设工作专班。由县建设局牵头,县环保局、县移民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是编制全县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生态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专班。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深入开展农村建设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县农民的整体素质;制定全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民主管理工作专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经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民主管理建设规划,指导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联系村制度 ,县级领导原确定联系的乡镇同时是新农村联系点,县直部门对口帮扶村同时是该单位的新农村联系村。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和各村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督导和协调,帮助联系点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县新农村建设抓出实效。
中共兴山县委办公室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