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国土资源局、县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国土资源局 县物价局)
(2006年8月11日)
新县城现行基准地价自2003年公布执行以来,对深化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规范城区土地市场,促进三峡移民搬迁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县城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现行的基准地价中部分地价标准与当前的土地市场交易价格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通知》(鄂政发[2001]80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06]53号)的规定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我们建议对城区现行土地级别进行调整,对基准地价进行更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基准地价是我国地价管理的核心,是政府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强化土地市场调整,维护土地市场稳定,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是防止地价大幅波动和土地投机,防止土地收益流失,促进土地合理利用的必要措施;是企业改制、清算和政府收取土地有关税收的重要依据;也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土地级差和基准地价已经不能明确反映城区实际状况。因此,必须尽快对城区基准地价进行更新,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土地的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
二、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和任务
我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是:县城规划区3.8平方公里范围内。
基准地价更新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根据城区社会经济自然概况和土地市场情况,分用途评定和调整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的土地级别。二是分级别评定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三是评定主要商业街道的商业用地路线价。四是建立城区标准宗地地价及修正体系。五是制定城区土地出让底价。六是建立城区地价信息库和城区地价动态监测系统。七是制作地价样点图、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主要商业街的路线价图。八是完成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九是申请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物价部门对基准地价成果验收。十是报县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三、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方法和步骤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是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在土地定级的基础上,以土地收益为依据,以市场交易地价为参考更新基准地价,并建立地价信息和地价动态检测系统。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6年7月)。一是成立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二是制定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三是成立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专家指导组、工作专班和确定技术协作单位。四是做好调查工具、图件的前期准备。
(二)资料搜集阶段(2006年8月)。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给以支持,提供有关资料。二是由技术协作单位组织专业调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三是由专班专人通过函表、访问、实地调查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收集定级估价所需的城镇商业、服务业及其他产业的用地效益资料,交通、环境、规划、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资料。
(三)资料整理、分析与地价测算阶段(2006年8月至9月)。一是将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检验,剔除数据异常值以及不完整的资料。将合格的资料数据绘制在图上,并录入计算机,建立土地定级估价数据库、图形库和专家模型。二是根据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路线,确定定级因素、评定土地定级因素及各因素因子对土地质量的影响,初步划分土地级别。三是分析处理各类土地交易等地价资料,采用不同方法,测算样点地价,并在初步划分土地级别的基础上,确定土地级别、落实级别界线。四是测算各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和出让底价,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设定标准宗地,评估标定地价,提出地价指数测算思路和方法,并建立土地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和地价数据库。五是对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进行实地校核,并进一步修改、调整和完善,初步确定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方案。
(四)编制成果、审核验收和成果报批阶段(2006年10月至11月)。一是编写城区土地定级估价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二是编制汇总各种表格、图件及成果资料。三是征询专家和领导对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四是申请上级国土资源和物价部门专家组验收,根据验收情况进行充实和完善。五是报县政府审批后公布执行。
四、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建议成立县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二)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为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提交有关资料,确保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顺利进行。
(三)在这次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要提高科技水平,加大计算机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力度,充分运用已成熟的技术和应用软件,建立兴山县地价动态监测体系与地价管理信息系统,编制科学的地价指数,推进基准地价更新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奠定更好的基础。
附件:兴山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