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投资者在峡口镇投资,除享受宜昌、兴山县制定的优惠鼓励政策外,可实行一企一策,由投资者提出,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实施。二、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建设用地、项目审批、工商税务登记、户口迁移、环境测试、资产评估等优惠政策和条件。外来投资者享受本镇居民同等待遇,对外来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实行挂牌重点保护。三、凡在本镇投资办企业者,由镇政府落实专职、专人、专车提供全程服务,各项手续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一周内办理完毕。四、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优惠提供“四通一平”用地,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无偿配套供电供水设施。五、外来投资者兴办的工业企业在经营期间免缴所有镇级性收费,交税实行按镇级可用财力返还代扶,三年内返还 50%。六、农业基地项目当年开发 1000亩,次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奖励1万元。七、外来企业上缴税金达到 50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的,镇政府按照镇级财力分别按10%、15%、20%奖励投资者。八、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 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介人,待项目实施后按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