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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业务 - 民间组织 - 民间组织——(社团成立办理时限)
民间组织——(社团成立办理时限)
 
民间组织  加入时间:2008-1-29 16:13:01     点击:

办理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举办者提交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60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成立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举办者。

主办单位:兴山县民政局 维护:兴山县民政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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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高阳大道39号 邮编:4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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