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1.社团成立登记办理时限
筹备阶段: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发起人(包括发起单位,下同)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60日内办结,作出是否批准筹备的决定。
成立阶段: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社团筹备机构提交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办理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社团分支(代表)机构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社团变更登记办理时限
社团(含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后30日内办理完毕,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章程核准办理时限
社团制订或修改章程,应将章程草案送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后,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章程核准工作。
5.社团注销登记办理时限
社团注销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成清算组对社团财产进行清算。拟注销的社团应自清算结束后15日内由社团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6.社团年检办理时限
各社团应于每年3月31日至5月31日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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