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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业务 - 民间组织 - 民间组织——(社团注销申办手续)
民间组织——(社团注销申办手续)
 
民间组织  加入时间:2008-1-29 16:20:55     点击:

申办手续
 
1、社团注销登记

(1)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注销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清算报告书;

(5)《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6)社团公章、财务章、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

(7)财务凭证;

(8)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正、副本);
2、社团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1)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理事会审议通过社团分支(代表)机构注销事项的会议纪要(盖会章);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表》;

(5)被注销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

(6)被注销的分支(代表)机构印章及财务凭证。

主办单位:兴山县民政局 维护:兴山县民政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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