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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业务 - 城乡低保 - 城乡低保——(大病救助办理对象)
城乡低保——(大病救助办理对象)
 
城乡低保  加入时间:2008-1-28 21:22:20     点击:

    办理对象   

        1. 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
        2.
符合当地重大疾病救助病种规定。

主办单位:兴山县民政局 维护:兴山县民政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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