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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移民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务院《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长江三峡工程水库移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
    二、参与制定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政策和措施,调查核实淹没实物指标、安置环境容量,制定移民安置补偿政策和标准。
    三、执行省政府批准的《长江三峡工程库区兴山县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和三峡库区移民补偿投资限额包干的原则,负责组织编制农村移民安置、城 ( 集 ) 镇搬迁、专业设施复建、工矿企业迁建等方面的实施计划,编报和审批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支持和促进库区经济发展,做好库区移民和占地移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五、负责做好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城镇搬迁、工矿企业迁建、专业设施复建等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设。
    六、负责移民补偿资金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审计。
    七、加强移民搬迁复建工程的管理,负责移民工程地质勘测和监理工作,制定年度监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移民政策、移民规划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汇报反映并争取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负责移民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计划财务股

    农村移民安置股

    城镇迁建股

    工交股

    监察审计股

    信访股

    规划监理股

下属机构

    兴山县古夫镇移民工作站

    兴山县高阳镇移民工作站  

    兴山县峡口镇移民工作站

  局 长:彭业明

  电 话:2581338

主办: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兴山县政府办公室网络中心
咨询电话:0717-2583117    Email:xszfw@xi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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